您当前的位置是:首页 > 财务知识
服务项目
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是什么?
来源:陕西省税务局   更新时间:2018-08-27

答:根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8〕77号)第一条规定,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,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(含100万元)的小型微利企业,其所得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 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,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,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:
  (一)工业企业,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,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,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;
  (二)其他企业,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,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,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。  

上一篇:自然人在哪里代开发票
下一篇:发票税率开具错误如何申报
关于我们
公司简介
服务理念
联系我们
服务项目
注册公司
代理记账
公司变更
公司注销
其他服务
税务代理
财务咨询
税收筹划
财务知识 资料下载

德永财务微信公众号
Copyright © 西安德永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www.xadeyong.com 2017-2021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:陕ICP备17021232号-1